
根据中共咸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《关于调整咸阳市民政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》(咸编发[2019]53号)精神,市民政局内设7个科室。
一、秘书科(党建办公室)
负责机关日常运转,承担机要保密、档案、信访、接待、新闻宣传、综合调研、政务公开、深化改革、督办督查、安全保卫、计划生育、车辆管理、信息化建设等工作;负责起草全局性重要文件材料及规章制度;承担民政标准化建设工作;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、行政应诉等工作;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;指导和监督中央和省市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;承担民政统计管理、机关及局属单位预决算、财务、资产管理、后勤事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;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;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人事管理、机构编制、考核奖惩、教育培训等工作;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,指导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。
科室负责人:贺朝阳 电话:38990013
二、社会救助管理科(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公室)
统筹全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,承担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、特困人员供养、临时救助及兜底扶贫相关工作;承担全市社会救助资金的管理、分配和监督使用;承担全市城乡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工作;承担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等特殊对象的救济工作;参与医疗、住房、教育、司法、就业等相关工作。
科室负责人:李文军 电话:38990026
三、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科
拟订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,指导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;指导村(居)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和村(居)务公开;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办法措施,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;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;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成员和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;承担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;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示范社区创建工作。
科室负责人:殷旭 电话:38990053
四、社会福利科
拟定全市养老服务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,推进城乡养老服务工作和养老服务业发展;指导全市养老服务、老年人福利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;负责全市老年人社会福利和权益保障;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。拟订全市儿童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;负责孤弃儿童保障、儿童收养登记管理、儿童救助保护工作;承担涉港、澳、台及华侨儿童收养登记工作;指导全市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管理工作;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。
科室负责人:戴彦辉 电话:38990090
五、社会事务科
负责全市婚姻、殡葬、残疾人权益保护、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;承担“对申请新的遗体火化殡仪服务场所、经营性公墓项目、城乡公益性公墓项目进行审查”和“对全市遗体火化殡仪服务场所、经营性公墓和殡葬用品市场进行管理和监督”职责;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、殡葬服务、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;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;拟定全市慈善事业发展规划,指导开展全市捐赠、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;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;监督指导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,管理使用福利彩票公益金。
科室负责人:曹勤虎 电话:38990056
六、社会组织管理科
拟订全市社会团体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基金会登记监督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;监督管理管辖权限内社会团体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基金会;承担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;承担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工作;指导社会组织党的建设、制度建设、人才队伍建设。
科室负责人:李斌 电话:38990093
七、区划地名科
拟订全市行政区域和地名规划;承担县级以下行政区域的设立、命名、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及全市革命老区的审核工作;组织调处市级和市内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和边界争议;承担地名命名、更名及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。
科室负责人:曹凯 电话:38990069